公司以支票方式借款時,金主/債權人應注意之重點說明
企業在資金周轉困難時,常以公司支票作為借款工具, 對金主而言,看似「有票在手」較有保障, 但實務上,支票本身並不等於風險可控。 借款安全與否,關鍵仍在於「責任歸屬」與「公司真實財務狀況」。
一、僅有公司支票,風險仍然存在
公司支票屬於公司名義所開立, 若公司日後資金斷裂、跳票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序, 債權人多半僅能以「公司債權」身份參與清償, 不當然可以向負責人個人追償。
因此,支票只是付款工具,不是風險保證。
二、負責人或股東擔保,是最基本的防線
進行公司支票借款時,建議至少具備以下一項以上之個人責任約定:
- 公司負責人於支票上背書並負連帶清償責任
- 公司負責人或主要股東另立借據
- 簽發個人本票作為補強債權工具
透過上述方式,可使債權不僅限於公司層級, 在公司營運惡化或破產時,仍保留向個人追償之法律基礎。
三、公司目前的債務與銀行往來狀況
在承作支票借款前,應審慎了解公司整體財務輪廓,包括但不限於:
- 是否已有大量民間借款或票貼紀錄
- 銀行授信是否遭縮減、凍結或拒往來
- 是否曾發生退票、延遲兌現情形
若公司已被銀行抽銀根, 則透過支票向外借款,往往代表資金壓力已達臨界點。
四、訂單、合約是否真實且可履行
實務中,企業常以「有大筆訂單」、「款項即將入帳」作為借款理由, 金主應特別注意:
- 訂單是否已有正式合約,而非僅為口頭承諾
- 對方是否具備實際付款能力
- 合約履行條件是否已完成或仍存在重大變數
僅有訂單不代表現金流, 更不等於支票到期一定能兌現。
五、公司是否涉及訴訟或強制執行案件
公司若正處於訴訟中,特別是:
- 債務糾紛
- 票據糾紛
- 強制執行或假扣押案件
即使支票形式合法, 仍可能因法院程序而導致實際兌現困難, 或在清償順位上處於不利地位。
六、上下游廠商的實際評價,往往比財報更真實
除書面資料外,實務上更值得參考的是:
- 是否常被拖款、延遲付款
- 是否頻繁更換供應商或合作對象
- 市場上是否已有「票信不佳」的口碑
上下游的實際合作經驗, 往往能提前反映公司即將發生的財務問題。
七、金主應有的基本風險控管原則
- 避免僅憑公司支票承作借款
- 至少要求負責人或主要股東負連帶責任
- 必要時搭配不動產或具價值資產擔保
- 借款條件、兌現時間與違約後果應明確載明
公司支票能否兌現,取決的不只是票面, 而是公司背後的責任結構與真實經營狀況。 對債權人而言,事前審慎遠比事後追討重要。
※ 本文為一般風險說明,非個案法律意見,實際情況仍應依個別契約與法院認定為準。